警方將軍澳拘6男 涉非法駕駛電動單車滑板車

將軍澳警區於4月26及27日一連兩日在區內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人員在將軍澳海濱公園、唐賢街、唐俊街及康城路一帶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1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32至56歲,他們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人員共扣查3部電動滑板車及3部電動單車作進一步檢驗。

行動中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1名外籍男子。警方圖片
行動中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1名外籍男子。警方圖片

 

警方重申,在非指定路段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 ,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再次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及非指定單車徑上使用,並提醒市民遵守相關法例。將軍澳警區亦會繼續在區內進行類似的突擊行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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