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林定國:至今不足250人被捕 否認言論自由受限 「我日日都講民主」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日)接受商台訪問,談到《香港國安法》訂立近3年的實施情況。他指數字證明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不認同有意見指言論自由受限制,指部分人煽動破壞國家憲制秩序,已超出了「自由」的範圍,如同煽動他人「殺人放火、打家劫舍」,是違法行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資料圖片)

 

「我日日都講支持民主自由,都唔怕俾人拉」

林定國指,未有國安法前本港經歷慘痛的「黑暴」,社會動蕩不安,國家安全受威脅,社會不能正常運作,國安法訂立後成效顯著,法律體系上的漏洞得以填補。他指,客觀事實是國安法只針對少數人,形容是「讓數字說故事」,國安法立法至今,因涉及國家安全罪行被捕者不多於250人、因涉危害國家安全被定罪者不多於70人、就國安法案件被定罪者不多於30人,相信所有人都會認同這是針對「極少數人」。他指對於新落實的法例,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必定有學習階段,隨著更多國安法案例產生,落實上一定會有增進。

林定國又不點名舉例首宗國安法被判監被告唐英傑,指駕駛電單車在街上作出煽動和極端行為,也涉及暴力,沒有人會覺得應該容忍。有關外國對國安法的看法,他表示並非所有國家都認為《港區國安法》特別苛刻嚴謹,美國在內西方國家是由於地緣政治目的而作批評,內容亦毫無新意,特區政府會積極回應不公和失實的說法。

被問到有意見認為,國安法生效後一些言論無法再表達、有人單純因政治言論被拘捕,林定國回應指沒有這回事,形容說法是「亂噏」:「我日日都講我支持民主自由啦,我又唔擔心自己俾人拉喎。」他指個別人士提出的言論是「搞自己國家」,嘗試破壞國家憲制秩序,這不是什麼學術性討論,而是具煽動性、有目的、鼓勵其他人參與這些具破壞性的行為,因此有指言論自由被打壓是「謊話連篇」。他又舉例指,煽動他人殺人放火也是嚴重罪行,反問:「唔通限制人哋煽動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都叫做限制言論自由咩?」

林定國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資料圖片)
林定國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資料圖片)

 

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

被問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間表,林定國重申「盡快做」,現階段難談具體時間,但透露律政司正與同保安局合作,透過特別工作小組,每星期都在做研究工作,討論現有法律基礎下如何優化適應。

本月中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林定國表示本年主題為國家安全與繁榮穩定的因果關係,形容國安與市民有切身關係,如大家從自身出發,希望安居樂業、做理想工作、追求夢想、過幸福生活,沒了國家安全,一切只是「鏡花水月」。他強調,國安教育應該日日做,「唔通去到母親節你自孝順阿媽咩?日日都要教育自己(國安知識)。」

大律師公會本月將訪京,是自2017年以來首次,當時林定國仍是大律師公會主席。他形容對此事「極之開心」,大律師公會與律師會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對於維護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不可或缺,過去因一些原因不能與內地交流溝通,如今終於成行,認為溝通十分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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