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 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成 判刑5年罰金4億

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喬天明涉嫌行賄、私分國有資產案周五一審宣判。喬天明2罪罪成,其中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合共執行有期徒刑5年、罰款人民幣4億元。私分的國有資產及其相應收益予以追繳,返還四川省綿竹市人民政府。

2008年,全國人大代表、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右)與全國政協委員、中信21世紀執行副主席陳曉穎利用兩會中午休息時間,在中國產品品質監管網展示中心探討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話題。 新華社
2008年,全國人大代表、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右)與全國政協委員、中信21世紀執行副主席陳曉穎利用兩會中午休息時間,在中國產品品質監管網展示中心探討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話題。 新華社

 

四川劍南春是中國著名大型白酒企業。新華社
四川劍南春是中國著名大型白酒企業。新華社

 

喬天明曾向美國前總統克林頓送酒。 新華社
喬天明曾向美國前總統克林頓送酒。 新華社

 

喬天明與克林頓
喬天明與克林頓

 

2009年,喬天明抵達北京出席全國人大會議。 中新社
2009年,喬天明抵達北京出席全國人大會議。 中新社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下午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被告喬天明於2001年1月4日,經綿竹市人民政府任命為四川劍南春〈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劍南春)董事長。2003年劍南春改制,喬天明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2006年至2012年期間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人民幣38萬元。改制期間,被告伙同其他人通過偽造財務資料等方式,隱匿國有資產2. 635736億元歸改制後的劍南春公司所有。

法院認為,喬天明的行為構成行賄罪及私分國有資產罪,遂作出上述裁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部分群眾代表旁聽了宣判。

現年74歲的喬天明,1982年進入劍南春酒廠工作,一路升遷,2000年做到集團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的位置。但在2012年,喬天明推出職工股權信托計劃,職工的股東身分被剝奪,引發雙方的矛盾,劍南春員工停工抗議、各級上訪。2015年,喬天明接受紀委調查,並於2018年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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