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子做家庭主婦25年 官判丈夫支付169萬「最低工資」

西班牙一名從商的男子離婚後,被法院勒令向前妻支付204,264.86歐羅(約169萬港元),以彌補對方在25年婚姻期間所做的家務勞動。法院文件指出,這名女子基本上就是在家工作。

Ivana Moral滿意法庭裁決。
Ivana Moral滿意法庭裁決。

 

Ivana Moral滿意法庭的裁決。 網上圖片
Ivana Moral滿意法庭的裁決。 網上圖片

 

Ivana Moral 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希望讓其他女性知道自己的權利。
Ivana Moral 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希望讓其他女性知道自己的權利。

 

 裁決書列明Ivana Moral25年婚姻期間的收入明細。
裁決書列明Ivana Moral25年婚姻期間的收入明細。

 

決院肯定女性做家庭主婦等於在家中工作。
決院肯定女性做家庭主婦等於在家中工作。

 

這名前妻名叫莫拉爾(Ivana Moral),曾在丈夫的要求下簽署婚前協議,保證婚後財產各自獨立。但由於丈夫不允許她外出工作,她自然無法擁有私人財產,離婚後也無法取得婚姻存續期間丈夫所賺取的任何財富。

法院文件指出,她基本上就是在家工作,必須承擔照顧這個家與家人的所有相關事務。法庭文件詳細列出了她在1995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的年收入明細,按最低工資計算出20.4萬歐羅。

此外,法律文件還標明該男子必須每月向莫拉爾支付500歐羅的生活費,以及分別給現年20歲和14歲的女兒支付400歐羅和600歐羅的生活費。

莫拉爾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很明顯,這是虐待,我在經濟上(被前夫)完全排除在外,這麼多年來將所有時間、精力和愛都放在家庭之後,我和女兒們一無所有。」她指出:「我母兼父職,支持丈夫的家庭和工作。我從未被允許接觸他的財務; 一切都在他的名下。」

庭審發現,這名男子在婚姻期間,建立了成功的建身房生意,有錢買保持捷、越野路華四驅車、寶馬電單車,還有一個價值400萬歐羅、佔地70公頃的橄欖油農場。但在大女兒16歲後,他拒絕支付學費,要女兒自己工作賺學費。

莫拉爾表示,她對法院的裁定感到滿意,「非常高興」,對此「當之無愧」。她樂於公開自己的個案,是希望女性知道她們有權獲得什麼。

不過,莫拉爾要求離婚時,丈夫只答應給她房產的一半。她的丈夫有可能就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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