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租客免受逼遷 參事提議再延期限

根據三藩市參事潘正義(Dean Preston)提出的一項新提案,在市長宣告結束新冠緊急狀態後,因為疫情相關困難而無法支付租金的租戶,將繼續受到保護免於被驅逐額外兩個月。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潘正義周二提出法案,為該市在大流行期間實施的驅逐保護措施建立60天的緩衝期。目前,三藩市房東不得基於在2022年7月至布里德市長發布的新冠大流行緊急狀態結束期間累積的租金債務,而驅逐租戶。

該提案將在緊急狀態結束後,將保護再延長兩個月。雖然該市針對新冠肺炎發布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已於上月結束,但由市長另外發布的緊急狀態仍然有效,市府尚未說明它將於何時終止。另一方面,聯邦政府的新冠緊急狀態預定5月11日結束,三藩市可以在同個時間結束緊急狀態,也可以持續更久。

如果潘正義的法案獲得通過,三藩市將不會是唯一延長新冠租戶保護措施的城市。柏克萊市議會已於上月投票決定,把暫停驅逐令延長至8月底。

潘正義發表一份聲明表示:「如果任憑保護措施在一夕間到期而沒有任何警告,我們就會直接掉落驅逐懸崖。延長保護對於確保我們獲得剩餘資金來補助有需要的租戶,至關重要。」

潘正義辦公室表示,三藩市已撥出超過7100萬元用於大流行租金補助,迄今為止幫助共計6000戶家庭免於流離失所。但辦公室續稱,該市仍有2400萬元的可用資金,可以幫助另外3000戶家庭。

驅逐保護合作組織(Eviction Defense Collaborative)的訴訟和政策主管普羅喬尼克(Ora Prochovnick)發表一份聲明表示,延期60天將是「雙贏」的舉措,「不會對任何人造成真正的損害」,因為即使不能驅逐租戶,將來仍舊能夠追討積欠租金。他指出,在沒有給租戶適應時間的情況下結束驅逐保護措施,只會「加劇該市潛在的無家可歸和可負擔住屋問題」。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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