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死刑歷史悠久 火刑電椅應有盡有

伊斯蘭狂熱分子賽波夫(Sayfullo Saipov)可能成為紐約60多年來首位被處決的犯人。

《紐約郵報》報道,據死刑信息中心稱,如果賽波夫最終被判處並執行死刑,這將是繼1963年武裝搶劫殺手梅斯(Eddie Mays)之後,紐約州首次執行極刑。

在美國立國之前,紐約州有很長遠的死刑歷史。從1608到1972年間,紐約州的處決次數在各州中排名第二,僅次於維珍尼亞州。此外,紐約執行死刑的方法也別具「創意」:從火刑、絞首,到行刑隊槍決、電椅,甚至是古老的斷輪等,可謂應有盡有。

但紐約州其後漸漸停止死刑,因此,儘管多年來一直有囚犯被關在死囚牢房,但已經有幾十年沒有人真正被處決。

據資料顯示,梅斯於1961年武裝搶劫中開槍打死了31歲的馬里尼(Maria Marini),因此被州法院定罪,最後在星星監獄(Sing Sing Correctional Facility)中死於電椅上。

在賽波夫被定罪的聯邦法院中,最後一個在紐約定罪後被處決的人是帕夫(Gerhard Arthur Puff),他於1954年8月12日在槍戰中殺死聯邦調查局(FBI)特工布魯克(Joseph Brock)而被處死。帕夫曾直接向時任總統艾森豪威爾提出上訴,要求重新審判,但遭到總統拒絕。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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