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歧視特定群體違反法律 阿博特禁州府招聘多元化

德州州長阿博特指出,招聘時遵循多元化、公平與共融倡議,違背了聯邦及德州的僱用法,反而對某些群體存在非法歧視。 德州論壇報圖片

德州州長向州府機構發出備忘錄,要求它們在招聘時停止使用多元化、公平與共融(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DEI)倡議,稱這一做法非法。

綜合《國會山報》和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的報道,德州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的幕僚長帕特(Gardner Pate)近日向州府機構發出備忘錄,指出招聘時遵循多元化、公平與共融倡議違背了聯邦及德州僱用法,對某些群體存在非法歧視。在《德州論壇報》與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所獲得的備忘錄中,帕特並未明確指出他所指的是哪些群體,只表示「多元化、公平與共融聽起來冠冕堂皇,但這一概念已被操控,藉以推動明確有利於某些群體但損害其他群體的政策」。

備忘錄指出,向提倡多元化、公平與共融倡議的機構或組織提供州府撥款,也是違法行為。

其他一些州的共和黨議員也在反對多元化、公平與共融倡議以及批判性種族理論,聲稱這些倡議和理論不公平地歧視白人,但是多元化、公平與共融計劃已被用於向歷來受到歧視的某些社區提供支持。許多機構和公司也遵循倡議,以確保職位申請人的多元化,並保證內部聘用程序和升遷制度公平化。

帕特在備忘錄中寫道,「將就業歧視貼上DEI標籤,並不會降低這種做法的非法性。」備忘錄說,資助這些項目本身也是非法的,這些項目令歧視加劇而非減少。

阿博特辦公室的發言人對美國廣播公司說,備忘錄只是提醒州府機構和公立大學在招聘時應遵守州法與聯邦法律。

德州奧斯汀執業律師艾考斯(Andrew Eckhous)譴責阿博特錯誤描述了DEI倡議在招聘中的角色,艾考斯說,「反歧視法通過確保僱主不會根據種族、宗教或性別做出僱用決定,以此來保護所有國人,而DEI倡議與這些法律互相配合,以鼓勵公司向廣泛多元的申請人徵集申請,這是合法的,也是有益的」。

德州有議員去年曾提出一項法案,禁止州府資金提供給任何DEI項目或支持這一提議的機構。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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