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槍?各路專家認為:不可能也不應該

蒙特利公園市槍擊案現場,市民舉著要求禁槍的標語。本報記者王志軍攝

曾在美國陸軍服役六年的Tk Xu 。受訪者Tk Xu提供

在剛剛過去的一月份,槍擊案頻發:蒙特利公園市槍擊案,11死9傷;半月灣槍擊案,7死1傷;奧克蘭槍擊案,1死7傷……據悉,美國民間擁有大量槍支,總數高達3.9億支,平均數超過了一人一支。

槍擊案發生後,禁槍的呼聲再次響起。很多人認為,這麼多槍擊案的罪魁禍首,就是槍支。在哀悼蒙特利公園市槍擊案的現場,有人打出了禁槍的標語。

那麼,美國普通民眾到底應該擁有槍支,還是應該禁止槍支,本報記者採訪了多位專家,專家們都認為,因為槍擊案頻發而禁槍,是不可能的。

前陸軍軍人Tk Xu:守法者有槍,才能與犯罪分子抗衡

平民安防培訓機構青龍防禦創始人Tk Xu表示,如果一旦禁槍,那麼上繳槍支的都是守法好公民,但是,犯罪分子不會輕易上繳自己的武器,這樣一來,我們遵紀守法的人就完全手無寸鐵,而犯罪分子仍然有武器來傷害我們。所以,我認為,在能夠採取真正有效的措施,把犯罪分子的槍支收繳之前,我們守法公民應該擁有槍支。只有我們擁有了槍支,才能對犯罪分子起到製衡作用。

Tk Xu曾在美國陸軍服役六年,他有豐富的槍械使用經驗,他認為,禁槍,其實是一個非常複雜非常繁瑣的過程。因為美國憲法規定,公民可以擁有槍支,所以,想要禁槍,就必須修改憲法,所以,即使禁槍,短時期裡也不會發生的。與其倡導禁槍,倒不如學會怎麼使用槍支,用它來做有效的防範,這樣,就會對犯罪分子形成威懾力:我們善良人手中也有槍,我們也會使用槍支,不要輕易地傷害我們。這樣的話,整個社會會更加和諧穩定。

市議員吳程遠:齊頭式禁槍不可取

聖蓋博市議員吳程遠表示,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了人民的持槍權利,所謂禁槍不應該在幽靈(無牌)槍支持續氾濫情況下,讓尋常百姓持槍保護家園安全的權利被剝奪。

多起校園及公共場合的槍擊案,讓槍支管制不斷成為社會議題,吳程遠認為科技日新月異,網路上製槍教學以及3D列印等技術,早已讓不法人士能取得槍支的管道更多元。在槍支管制上必需畫對重點,採取更有效且得人心的槍支管控政策,禁止殺傷力大等半自動武器的銷售。吳程遠表示,在治安有顯著改善,對非法持槍者採用嚴刑峻法且獲得效果之前,齊頭式的禁槍恐怕不得法,更會適得其反。

羅蘭崗教委陳正治:槍械嚴禁違憲,槍械嚴限治標,心理健康才能治本

羅蘭崗市資深教委陳正治認為,槍擊案發生的原因在犯案行凶的人,有行凶決心時會使用任何工具犯案。因為槍械容易使用,再加上殺傷力強大,所以常常被用來行凶,於是提倡禁槍。但是,只要殺人動機存在,兇手會使用任何方法行凶,不一定用槍。所以,根治大規模行凶應該以社會問題處理,從員工雇主、老師學生、父母子女和社會各類人際關係的矛盾著手。防治自殺有機構專責,也應該有機構專責防治他殺。槍械嚴禁違憲,槍械嚴限治標,心理健康才能治本。

張軍律師:禁槍是個偽命題

資深法律專家張軍律師認為,在美國禁槍是一個偽命題,沒辦法做到,因為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了公民擁有槍支的權利。目前,不但禁槍難以實施,甚至控槍也不可能做到——想要控制殺傷性強的武器,想要控制擁有子彈的數量,想要對擁有這些武器的人員進行背景調查,都很困難。所以說,禁槍是個偽命題,至少在我們的有生之年是看不到的,

槍擊案頻發,與普通人擁有槍支,是不是有關係?張軍律師認為,肯定有關係,但是,沒有槍支,犯罪分子還會用別的工具殺人。殺人的是人,而不是槍。本報記者王志軍洛杉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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