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優惠的共享汽車計劃和增加最少100萬座充電站,都是加州陸續淘汰燃油車時將會嘗試使電動車更易購買和駕駛的方法。但至於任何旨在確保各收入階層民眾能買電動車的平等計劃,州府則不會強迫車商參與。
州府的做法是,倘汽車製造商參與多個共享汽車或其他旨在提供弱勢加州居民的計劃,它們將享有額外的銷售配額。如果車商透過提供車價優惠以滿足州府規定,私家車和輕型貨車的車價分別需低於20,275元和26,670元以取得額外配額,且僅適用於2026至2028年車款。
州長紐森承諾,未來6年投放100億元讓低收入戶可享用電動車、建造充電站和採取其他改用更潔淨私家車和貨車的努力。
旨在增加士德頓(Stockton)弱勢社區交通選擇的士德頓流動集體企業(Stockton Mobility Collective)正是一例。它在社區內設置5至7座充電站,提供30輛電動車供民眾以小時或天數租用。該組織獲州府撥款740萬元,首批電動車和充電站上周於一座公寓社區推出。
該組織的資深規劃員科拉萊斯(Christine Corrales)指出,南士德頓汽車擁有率低,使需求甚高。但她認為,倘本地配套不足,要鼓勵人們改用電動車是一種挑戰。
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上周通過規則,2035年前規定加州出售的新車須為電動或氫氣驅動,但部份可為採用汽油與電池的混能車,二手車不在此限。但除可負擔度和供應量外,加州需克服人們認為電動車不適合他們的懷疑。
加州數年前推出「所有人同享潔淨汽車」(Clean Cars 4 All)計劃,向有需要人士資助最高9,500元用他們的燃油車換購電動或混能車。自2015年起,已有13,000多輛電動車透過該計劃被購入。
加州也有另一個回贈計劃,當中38%款項用於低收入或弱勢社群上。儘管州府亦花費數十萬元在這些社區設立充電站,但全州迄今僅有8萬座公共充電站,與2030年120萬座目標相差甚遠。
洛杉磯縣環境倡議經理麥迪娜(Lujuana Medina)認為,整體來說加州需向民眾宣傳更多購買電動車相關計劃,從而令所有社區能享排放和污染減少的好處,又認為加州必須投資人力,才能支持一個電動運輸的經濟。美聯社沙加緬度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