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女生遭潑漆 3男罪成俱囚3月

案中被告之一陳效智。

(星島日報報道)六歲小一女生疑因家人牽涉錢債問題,前年十月於大圍學校外遭一名男子淋紅油,三名涉案男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昨各被判囚三個月。法官周燕珠指,僅得六歲的受害女童手無寸鐵且毫無防備,在上學途中理應無憂無慮,不應受到如此威脅,屬加刑因素,法庭有責任保護幼童。

官指法庭有責保護幼童

三名被告依次為二十八歲倉務員李培耀、三十三歲餐廳東主張富傑及四十七歲運輸工陳效智。周官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受害女童X只得六歲,她當日從校巴下車走向校門時,遭張從後淋潑紅油致其受驚,附近的學童亦受影響。X父母將女兒送上校巴,理應感到安全,惟X無端遇襲,事後更需停課一個月,反映事件存在令人不安、擔憂的因素。

外公曾因欠債受襲

周官續引述,X的外祖父案發前因欠債而在住所附近被襲,明顯與本案有相關性,皆因X不可能和三名被告結下任何仇怨,相信有人利用X向其外祖父施壓。再者,X在上學途中手無寸鐵、毫無防備,應該無憂無慮,不應受到如此襲擊,社會大眾對眾被告行為予以斥責,屬加刑因素。而張知悉X上學路,李和陳亦積極參與其中,可見本案有預謀、計畫、組織及精心策劃,絕非偶然。即使襲擊短暫,但各被告一早集合及預備,再分頭行事,直至張乘的士離開,歷時一小時。

考慮到X未有受嚴重傷害,判各人監禁三個月。由於周官不認同辯方稱本案涉及延誤,拒絕就此再作減刑。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七一——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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