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四天工作減工時 推行不宜一刀切

筆者上周在立法會提出,要求政府加快實踐「健康城市」目標的議案,在各黨派議員一致支持下通過。辯論中多位議員都認同,「健康城市」的定義和範圍相當廣闊,除了筆者在議案提及的「醫、食、住、行」四個方面,市民的工作環境是否健康,能否做到工作與生活平衡,也是非常重要。有議員就提出修正案,要求將「標準工時立法」列作健康城市建設的其中一項指標,加上近日有個別公司試行四天半工作周或隔周四天工作,再次掀起社會對工時問題的討論。

筆者代表的建測規園業界,近年亦面對日益嚴重的工時過長、工作與生活失衡的問題,加劇業界的人才流失,導致一些年輕人不願意入行,或者做幾年便轉行。但他們所要求的,首要是精簡與發展、建設相關的法規和審批流程,減少不必要的文書及程序工作,讓他們可以將時間和精力集中做好專業工作,發揮所長。同時亦要改革採購和招標制度,讓業界可以取得與工作量和質素成正比的合理回報,多勞就真正可以多得,讓年輕人有更多向上流動的機會。

憂變七天無間斷工作

透過立法手段來規管工時,不單止是複雜且具爭議性,亦未必起到實際效果。香港有不少行業和工種,包括一些專業服務業和涉及創意、創作的行業,其工作性質、成果和報酬等,都未必與工作時數有好大關係,尤其是在工作場所的上班時數。以建築設計為例,設計的優劣成績,並不能單以工時去衡量,而是以結果作為目標,以質素賺取回報。

對於部分海外城市及個別本地企業開始試行四天或四天半工作周,不少打工仔深感羨慕,但亦有一些專業界的朋友質疑作用不大,認為分別只是減少了實體返回公司辦公室的時間,不等於工作量和工作壓力也能相應減少。因為要做的工作怎樣都要做,要趕的死綫始終還要趕,最後他們唯有將更多工作帶回家裏處理,將疫情期間的在家工作安排恆常化。當僱主、上司及顧客都習慣了有關模式,四天工作隨時變成七天無間斷工作,作息時間與家庭生活受到更大影響。

即使是一些着重勞力、需要實體當值工作的行業和工種,以立法方式制訂標準工時亦未必只會帶來好處。例如近日就有建造業團體表明,本港大部分建築工人都是奉行日薪制,擔心規管工時或減少開工日數會影響工人生計。

部分物業管理公司及屋苑,亦曾嘗試將旗下的清潔工及保安員,由慣常的每日兩更、每更工作十二個小時的制度,改為每更八個小時的三更制,結果反而不太受僱員歡迎,原因同樣是因工時減少而影響收入。部分僱員因而要做多份兼職,甚或在不同公司或屋苑「跑兩更」以增加收入,令整體工時變得更長,交通費花得更多,休息及陪伴家人的時間因而變得更少。

我們要避免工作時過長,作息失衡,影響家庭生活質素與個人健康,但透過立法方式強制、一刀切地減少工時或工作日數,未必一定能令僱員得益。重點是令從業者可增值和增效,僱員、僱主及社會各方均受益。

謝偉銓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