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批准布魯斯海灘土地 歸還原物業主人非裔家庭

約一個世紀前曼哈頓海灘市佔領布魯斯海灘財產,於1995年離海洋最近的兩塊土地轉移到洛杉磯縣。洛杉磯時報

洛杉磯縣督察委員會28日一致批准將布魯斯海灘(Bruce’s Beach)土地歸還給一個世紀前在曼哈頓海灘的非裔家庭,為政府糾正過去因種族動機的歷史不公平現象而鋪路。

據《洛杉磯時報》報道,洛縣督察韓珍妮(Janice Hahn)反思所有法律和房地產細節,以糾正過去的錯誤。她說:「我們無法改變過去,也無法彌補一個世紀前對布魯斯(Willa and Charles Bruce)所造成的不公正。但這是一個開始,也是正確的做法。」

在正式轉讓給布魯斯家族之前,該物業將進入託管狀態。一旦轉移,該縣已同意以每年41萬3000元的價格,向布魯斯家族租用,並保持救生員設施。租賃協議還包括洛縣未來有權以2000萬元價格購買土地,外加任何相關的交易成本。

律師法瑟里(George Fatheree)代表布魯斯家族感謝該縣領導和工作人員,他說:「這是政府第一次在承認財產被不正當地拿走後,將財產歸還案例,我們希望這不會是最後一次。」

布魯斯海灘歸還的案例將替其他尋求彌補過去不公正現象的城市和州開闢了一條有益的道路。部分人曾被國家剝奪房地產,包括原住民、少數族裔社區等。

加州海岸委員會的環境司法專員桑德斯 (Effie Turnbull Sanders) 指出,以布魯斯海灘為例,我們可以找到合法的方式來實現正義,確保不會延續國家已存在幾個世紀的結構性不平等。

查爾斯和威拉布魯斯1912年在該沙灘購買土地,經營旅館、咖啡館和舞廳,受到非裔遊客歡迎,也因此吸引更多非裔被布魯斯海灘的新社區所吸引,在海邊建造小屋,但鄰近的白人鄰居備感威脅,曾策劃三K黨前往打擾,試圖將他們趕出海灘社區,但未能如願。

緊接著市府官員於1924年以徵用土地為由,沒收大批財產,主因是他們迫切需要建造公園,但幾十年下來,這些房產空置,布魯斯家族擁有的兩塊海濱地於1948年移交加州,1995年轉移為洛縣持有,還有其他土地則變成俯瞰大海的美麗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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