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通過土地法案 全市範圍允建戶外餐廳

議會通過戶外用餐永久化相關土地用途法案。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市議會24日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一條法案修改現有法律對戶外餐廳地點的限制,允許在全市範圍興建戶外餐廳。此舉為戶外用餐永久化掃清了法律上的限制,標誌著戶外用餐永久化正式邁出了第一步。

由白思豪政府為幫助疫情間陷入困境的餐飲業而推出的戶外用餐項目,自推出至今已經幫1萬2000多家餐館在公路和人行道上設置了戶外用餐區,保住了10萬個餐飲業工作崗位。市長亞當斯對項目也大力支持,並委託市議員維勒貴絲(Majorie Velazquez)起草法案,將該項目永久化。永久化法案對之前的政策進行了一些修改,使項目更加完善。比如目前戶外用餐只是在某些地區的街道被允許,新法案將把戶外用餐擴展到全市範圍。按照法案規定,申請戶外用餐許可費用為1050元,續期費用為525元。
但要達到戶外永久化的目的,必須要先修改現有的土地用途法。目前的土地用途劃分法對戶外路邊餐廳的位置有嚴格限制,基本上只有曼哈頓的一些街區才能開設戶外餐廳,其他地區則不被允許。昨日通過的法案去除了這些限制,使今後全市各地推出戶外餐廳成為可能。
戶外用餐永久化的動議受到商界特別是餐飲界以及很多食客的歡迎,但在市議會之前舉行的相關公聽會上,很多居民和協會組織則認為戶外餐館佔用人行道、製造垃圾和噪音,在疫情結束後應當取消。但市交通局局長羅特格斯(Ydanis Rodriguez)在會上發言說,戶外用餐永久化後,交通局將可以更加集中精力用於檢查和幫助業者遵守規定,同時新法案也禁止民眾投訴較多的戶外用餐擴音設備,解決噪音問題,市警察局和環保局也將就噪音問題嚴格執法。
昨日市議會還通過了市長亞當斯提出的兩項任命,一是任命司鐸波(Jocelyn Strauber)為市調查局局長,司鐸波曾司法部紐約南區辦公室反恐及打擊國際販毒組共同組長,也曾在私營律師樓工作。另外一項任命是任命紐約州上訴法庭副庭長雷迪斯(Sylvia Hinds-Radix)為紐約市公司法務顧問(corporation coun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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