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視障裝置不足 盲人協會獲判勝訴

■市府需要在行人過路處安裝9000多個訊號裝置。 Sarah Blesener/紐約時報

本報訊

聯邦法官27日下令,紐約市政府須在行人過路處安裝9000多個訊號裝置,協助失明及視障人士安全過馬路。

《紐約時報》報道,法官恩格爾邁爾(Paul A. Engelmayer)於27日發布的法庭文件中,批評紐約市官員 未有在全市1萬3000個道路交匯處做好配套,協助數以千計失明及視障人士安全過馬路。他已委派一名聯 邦官員,負責監督安裝訊號裝置的工作。這些裝置將透過聲音及震動感應,通知行人何時能安全過馬路。 代表美國盲人協會(American Council of the Blind)及2名紐約居民提出訴訟的律師阿特金森(Torie Atkinson)說,現在終於可以期盼有一天,所有行人都能安全過馬路; 認為今次前所未有的案例,是向全國所有忽視視障人士需要的交通運輸機構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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