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緣份?

甚麼是緣份?有時聽到一些情侶說他們很有緣,例如跟對方在沒夾過下穿了同一件衣服,或者同時間致電給對方,甚至沒有相約也會在街上碰到等等。這些偶然的事令他們覺得是緣份使然。這個想法正常不過,因為世界上這麼多人,怎麼偏偏會遇上對方?能夠遇上都是緣份吧!

  可是,只是偶然遇到的,並非緣份。試想想你每天都在街上遇見很多不同的人,只是並不認識而已,但若然你們是相識,你跟每個人都有緣份。你偶然也會遇到舊朋友,或者你想點的菜式跟朋友想點的一樣,故此身邊的朋友、親人都可以跟你在偶然下遇到相同的情況,絕非你跟情人獨有。

  若這些偶然地相遇或者偶然地相似,並非代表有緣,那怎樣才是有緣呢?我想還要加入一項重要元素,那就是「注定」。你們是天作之合,所以天注定你們要相遇、相戀,沒有其他人比你們更適合走在一起,這個必然的關係都是緣份的一種。但如果上天早已注定,又談不上是甚麼緣份,就如每天坐巴士去同一個地點上班,那是一個注定的行為,你不會說今天坐巴士竟然能到達公司真的很有緣,又或者你跟媽媽同住,你不會說回家竟然又見到她真的很有緣,因為這是既定的事,所以談不上緣份。

  緣份是一種奇妙的感覺,既要遇然發生,又要命中注定,才會有緣份的感覺。你跟他只是偶然相遇,但最後竟能相愛結婚,令你感到由偶然相遇到必然走在一起就是緣份了。所以,一定要偶然和必然兩者相交後,才會令你感到有緣份的感覺。

  以上說法,說明緣份只不過是種感覺,但世上所有事不是偶然就是必然,而偶然和必然兩者相交又很普遍,實在不足為奇。就像猜包剪 ,你必然會出包、剪或 ,但你偶然會出其中一項,結果當你跟對方出了相同的,就覺得很有緣。然而,包剪 出相同是經常發生的事,那有甚麼緣份可言呢?所以有沒有緣,其實都是你愛不愛對方,你愛他令你覺得你們是天作之合,偶然地竟可遇上,一切都是愛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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