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源會等機構提交法庭意見書 挺北卡大學招生歧視亞裔案原告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包括紐約同源會、太平洋法律基金會、平等機會中心等機構和個人14日聯手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意見書,支持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對北卡羅來納大學(UNC)在招生中歧視亞裔的訴訟。
這是紐約同源會自今年3月加入了法庭意見書,支持公平錄取組織告哈佛大學招生歧視亞裔之後再度出手。同源會在昨日發出的聲明中說,北卡羅來納大學在招生中歧視亞裔是不可否認的,該校在招生中拒絕了70%的亞裔申請者,卻錄取70%的黑人申請者。該校甚至沒有試圖否認它有種族歧視,相反,引用格拉特案(Grutter v. Bollinger)的案例聲稱,有一點種族歧視是可以的。
同源會的聲明說,在2003年的格拉特案中,最高法院裁決支持密歇根大學,認為稍微有點種族歧視是可以原諒的,因為大學校園需求的多元會是「令人信服的國家利益」,為了在大學里實現「活躍的思想交流」,學校必須做到種族多元。但在格拉特之後18年情況已經很明顯,所謂「強有力的思想交流」是一個騙局。現在的大學一片沈悶,「取消文化」成了主流。
但這種以族裔和血統而不是學生成績來評判的方法,傷害了學生的尊嚴和價值,也「讓亞裔陷入了刻板印象並成為替罪羊,招生中的種族歧視是當今對亞裔真正的仇恨犯罪。」 這份聲明呼籲最高法院承認格拉特案的判決是一個錯誤,撤銷格拉特案先例,以結束種族替罪羊的現象,並在法律下恢覆平等的個人權利。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