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 警稱生命受威脅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一月十一日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擊示威者事件,中槍後需切除右腎的學生周柏均(見圖)及另一名學生胡子鍵,否認企圖搶劫等三罪。隸屬交通部的開槍警員A在區域法院作供指,他當日負責處理交通阻塞事宜,下車追捕示威者後一度「落單」,他回想起早前沙田及元朗曾發生警員單獨執勤時受襲,故「覺得生命備受威脅」,遂向周柏均腹部開槍。昨審訊期間發生小插曲,有旁聽人士辱罵作供中的警員A「黐線」,法官謝沈智慧隨即怒斥:係咪想妨礙司法公正,更指若再遇相同情況,將會下令旁聽人士離庭。

  警員A指當天早上,他與警司B和一位高級警員乘坐警車在西灣河一帶巡邏,在太安街附近遇上塞車,他和警司B下車了解情況,兩名男子準備在西灣河文娛中心外的交通燈柱綁繩堵路,他便上前追捕。A指,礙於當時社會氣氛,示威者一有機會便襲擊警員,他決定放棄追捕,並打算回去解繩開路。惟A卻發現同袍不在附近,A身後有男子說︰「唔好畀佢走」,A便按着槍柄戒備。

  他當時目睹十多名示威者走近他,當中有黑衣人手持長條形硬物,突然又有白衣男子走近A,A拔槍指向白衣人向他大嗌「走」,然而對方繼續靠近他,雙方糾纏後A看到周柏均在前方逐漸走向他,感覺自己被前後夾擊。周伸手欲搶槍,A便決定向對方腹部開槍。其後,另一被告胡子鍵及其他示威者上前,A頭部一度受襲,之後A再發兩槍嚇退他們,該兩槍沒有射中任何人。A待場面平靜後,把槍放回槍袋,防暴警員其後到場增援。周一度向筲箕灣道逃跑,警員最終把他制服在地上。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四七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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