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首堂國安法課程范凱傑大律師面授 逾百學生出席

全港大專院校在《港區國安法》下須推行國安法教育,率先將國安教育納入必修課程的香港浸會大學,昨日(26日)首堂課堂由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發起人范凱傑大律師面授,有逾百位學生參與,一半為內地留學生,而校方高層亦有到場旁聽。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fb專頁表示,范凱傑是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兼任粵港澳大灣區香港社會法律交流聯會會長,過去並曾於律政司工作。 他在課堂上,以200多張簡報反覆向學生提及《國安法》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又強調《國安法》條例旨在提高市民對國家的安全和守法意識,維持國家領土統一、完整和促進香港繁華穩定,並重點提到此為各大專院校的責任。

范除提及唐英傑案件及 12 港人案等案例,更以尚未判刑的 35+ 初選案作案例,指唐英傑案、「美國隊長 2.0」馬俊文案等案件,向公眾釐清了帶有分裂國家意味的字眼,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足以觸犯《國安法》;又舉出馬拉松選手裝束等例子,即使沒有任何行動,但衣著有該口號亦屬於高風險行為。 

有學生問及國安法在港實施後的法律地位,范表示《國安法》是全國性法案,如果同香港法律有衝突,《國安法》會凌駕於香港法律上。他又強調人權、言論自由在西方亦非絕對,而對於觸犯《國安法》的定義,他重申犯罪由行為及造意(即思想犯罪)構成,而檢控方於所有刑事案件中必須證明犯罪者有「造意」,方能定罪。

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指課程雖不計學分,但學生需在 21 日內閱讀指定材料,並在 20 道選擇題中答對 16 題「合格」方可畢業,期間學生能重複進行測試直至合格為止。

浸大早前將國安教育列為「聯通課程」(CCL),全名為「國家安全法教育」(National Security Law Education),課程編號為 NSLE0001,規定今年9月起入學的本科新生須修畢2小時的「國安法教育」面授課堂方並合格方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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