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調查局昨(3日)發布一份報告,指市警局被發現一單違反庇護城市法禁止警員配合聯邦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的情況。但報告也指警局目前的政策和操作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增加了警局幫助聯邦移民執法的風險。報告提出一系列改進建議,警局方面則表示全面接受這些建議。
這次調查源於市議會議長歐德思與議會督導與調查委員會主席高步邁於6月9日向市調查局提出要求就媒體報導的兩起疑似警局涉入移民執法的事件進行調查。調查局其後又自行發現或由警局通報另外三起相關事件,加上原有兩案,合計五案納入調查。
昨日公布的長達數十頁的調查報告,檢視了市警局在限制協助聯邦民事移民執法方面,是否遵守庇護城市法與相關行政命令。
報告指出,在五起調查事件中,有一起確定違反了庇護城市法,另有多項政策與操作上的灰色地帶,使警局無意間協助ICE或其他聯邦部門進行移民執法的風險升高。
這些被調查事件包括警局在布朗士將一名移民從市警拘押移交聯邦調查局(FBI),其後FBI立即將他轉入移民拘留。
市調查局認定對於該移民,警局是基於FBI稱可能提出聯邦刑事指控而移交,並未違反庇護城市法,但也建議加強所有移交聯邦部門的程序審查,以避免無意中把個案送入移民系統。
另外一起事件中,警局向國土安全部下屬的國土安全調查科(HSI)提供某移民嫌犯過去的逮捕紀錄。
雖然調查科稱是為洗錢調查,但該紀錄後來被用於移民執法。該逮捕紀錄原為封存紀錄,警局已承認不應被披露。
市調查認定警局當時基於刑事調查理由行事,未違反法律,但指出警局其後已修改政策,要求更嚴格審核聯邦部門的請求理由。
但在一起事件中,一名派駐聯邦任務小組的市警警員應國土安全調查科的要求,在市警系統中將多名可能被移民拘捕的人特別標記出來,使這些人若與警局接觸便會自動通知國土安全調查科。
市調查局認定這名警員明確違反庇護城市法與市警局政策。警局事後將其調離小組並限制電腦系統權限,紀律懲罰程序仍在進行。
市調查局局長斯塔博(Jocelyn E. Strauber)表示,紐約市法律限制地方執法部門參與聯邦民事移民執法,但仍允許在刑事調查中與聯邦單位合作,兩者之間存在「微妙的平衡」,卻也因此在當前執法環境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市調查局就此提出的七項改進建議,警局表示全部接受。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