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達對大埔宏福苑火災罹難者的沉重哀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進行悼念,有關安排包括由11月29日至12月1日,全港所有政府建築物及設施(包括特區政府駐境外辦事處)的國旗及區旗會下半旗誌哀。其間,政府主要官員會取消非必要的公開活動。所有由政府舉辦及資助舉行的娛樂及慶祝活動亦會按情況安排取消或延期。




行政長官李家超明日(29日)上午8時聯同主要官員、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及公務員在政府總部默哀3分鐘,沉痛哀悼在大埔火災不幸罹難的人士。 在哀悼期間,民政事務總署會於全港18區設置弔唁處,供市民簽署弔唁冊,以表達對罹難者的深切悼念。簽署弔唁冊的時間為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
學校下半旗致哀 非慶祝性活動亦不應有表演
教育局也致函全港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國際學校、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校監及校長,要求提供本地課程的中小學校(包括特殊學校)及幼稚園須在11月29日至12月1日期間下半旗(包括國旗和區旗)誌哀,以及期間積極考慮停辦所有慶祝活動。至於上述期間舉行的非慶祝性質的活動,當中不應包括表演部分。此外,學校應按校本情況,安排師生進行悼念活動。
如國際學校,以及其他只提供非本地課程的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備有旗桿亦須於上述期間下半旗誌哀,同時積極考慮停辦所有慶祝活動。教育局也懇請各學校為在是次事件中受影響的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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