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人疑去年預約風水師七仙羽(原名趙玲)就物業交易指點迷津,惟兩次預約均未見七仙羽現身,只能與該處其他人士會面,她先後支付共逾3.3萬購買「法器」及「自身健康」服務,惟物業最後未能以理想價格出售。女客人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七仙羽全數退款,案件今日提訊,七仙羽並無到庭。七仙羽方指未能收到女客人郵遞的文件,女客人確認放棄申索購買「法器」的3,800元。暫委審裁官麥銘賢將案件押後至明年5月13日再提訊,以待雙方存檔證據。
七仙羽只收到法庭文件未接獲申索人文件
七仙羽一方甫開庭透露,未收到申索人郵遞的文件。麥官直指「唔可信」,被告不可能只收到法庭文件,而未能接收申索人的文件,惟仍批准押後案件,待雙方再次存檔證據,明言下次不會再因被告收不到文件而押後。
麥官向申索人澄清追討的款項,申索人回應「七師傅本人無履行服務」,而且被告聲稱樓宇能高過市價售出,惟最終其他估價較低的單位售價卻比涉案物業高。申索人補充,在Facebook上見被告本人親自進行服務,故才預約進行法事,惟繳費後,卻遲遲不見被告前來進行服務,終由其他人來進行「佢地所謂嘅法事」,申索人曾問「點解唔係七師傅嚟」,對方只「叫我走先、敷衍我」,申索人為是次服務支付了約1.5萬元。
申索人決定放棄申索3800元法器價錢
申索人另提及,其後第二次付費預約被告進行服務,是關於自己健康的法事,申索人指「事前有問係咪七師傅做」,獲確認後支付費用約1.5萬元。其後職員建議申索人購買價值3,800元法器,申索人指當時「職員叫我念下經」,申索人問什麽時候見到被告時,職員則回應「之後會再聯絡我」,惟最終沒有下文。
麥官向申索人確認,由於申索人認為法器並非真品,所以欲索償3,800元。申索人回應「我唔申索(法器),因為金額唔大,唔想化驗」,遂僅追討兩次的服務費用約3萬元。麥官關注,雙方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申索人回應「有」,被告方則指「佛堂已經提供咗服務」,故認為沒有和解的可能。
指七仙羽本人無現身履行服務
申索人為郭倩怡,被告為趙玲(又稱七仙羽)。被告今未有到庭,由一名女子代表出庭。申索書指,申索人預約趙玲於2024年9月10日在太子的佛堂會面,趙玲為她處理有關出售物業的事宜。惟當日沒看到趙玲本人,只與在場的其他人士會面,他們向申索人表示可以410萬元賣出物業,申索人需支付14,680元,最終申索人的物業以408萬元出售。
申索人遂再預約,但仍未獲趙玲親自接見,另獲告知需再付1.5萬元及3,800元,申索人因而認為全程沒有與趙玲本人會談,並非由她本人提供服務,屬違反服務承諾,遂向趙玲追討所支付的33,480元。惟申索人今庭上確認放棄申索購買法器的3,800元,終向趙玲追討29,680元。
案件編號:SCTC20455/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