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興起,成為網紅成為不少人的事業目標。2年前,內地發生一宗年輕人為成為網紅而殺死父親的悲劇。
內地「紅星新聞」報道,25歲男子張某因受到父親家暴而積怨。後來兒子為變成網紅,曾多次進行整容,甚至打算出售父親居住的一套房產,惟被父親拒絕。2023年5月,張某不忍父親說教,竟連斬20多刀殺害對方。兇手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提出上訴。近日裁判文書網顯示,安徽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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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曾認定,因其父曾有家暴行為,張某對父親素有積怨。2015年張某父母離婚。後張某為提高自己的顏值,從事自媒體行業,曾多次進行整容,為能繼續接受整容,張某提出變賣父親居住房產,惟遭父親拒絕。
2023年5月,張某萌生殺死父親的想法。案發前,張某到母親家中吃飯時拿走一把菜刀,並多次網上搜索相關內容,預謀行凶。
當月,父親對兒子進行說教,張某趁父親不備,持刀斬對方頭、面部,後更換另一把菜刀割父親頸部,致其當場身亡。兇手後來告知母親自己殺死父親,警方到達現場後拘捕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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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考慮到張某有坦白情節,認為家庭內部糾紛引發矛盾激化所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張某隨後提出上訴,指出法院未認定自首不當,且被害人經常對張某實施脫離現實的說教、打罵,存在刑法意義上的過錯。
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根據張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判處適當。對張某及其辯護人關於原判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改判有期徒刑的上訴理由與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