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一個建築工人,老闆經常要我用自己的小貨車為公司辦事,例如運建築材料到工地或搬運雜物等。偶然一、兩次無所謂,但老闆經常要我這樣做,好像車子是公司的一樣。我有一次忍不住跟老闆說,既然公司經常要用車,乾脆買一部好了,不要經常用我的車子。老闆聽了也沒有反應。我想知道,公司如果用雇員自己的工具時,是不是要作出相應的補償。
答:不管如何,只要公司用你的小貨車辦事的話,就要對你作出補償。根據加州法律,工人遵從老闆命令辦事,或者執行工作義務時承受的費用以及損失,公司都應該作出補償。在這裡,如果公司要用你的小貨車運貨的話,相應地,運貨過程中的汽油支出、哩程報銷mileage,以及當中如果車子有損壞的話,公司都要作出補償。在哩程報銷上,只要老闆要求你按照他的指令駕駛,他就應該為哩程報銷作出賠償。勞工法律沒有為私人企業的哩程報銷訂出一個具體的數字,負責執行加州勞工法的勞工專員辦公室通常會依照國稅局所建議的哩程報銷計算。2025年的國稅局哩程補償是每哩$0.70, 2024年是$0.67。
加州的薪酬法律確實有說,在一些行業,包括建築業,如果工人的工資至少是法定最低工資的雙倍的話,老闆有可能可以按照行規要求這些工人自備工具來上班。不過,自己駕駛小貨車上班並且用來執行和工作有關的任務,恐怕並不屬於建築行業的行規。
為了獲得補償,我們建議你先和老闆商量,看看能不能夠私底下解決問題。如果老闆堅持不作出補償的話,你可以向勞工專員辦公室發出欠薪申訴。這個政府部門的英文簡稱是DFEH,專職負責執行加州的薪酬法律。你也可以在民事法庭提出申訴,申訴錢額少於1萬元話,可以在小額錢債法庭small claim court提出。如果勝訴的話,除了老闆拖欠的工資外,你也可以得到期間的利息。
很多工人選擇在勞工專員辦公室提出申訴,因為你不需要律師的幫助也可以進行這個程序,同樣的原因,很多人也會選擇到小額錢債法庭辦理追索的事情。勞工專員辦公室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辦事處,在灣區,他們分別在三藩市、屋崙和聖荷西設置辦事處,你必須到你工作所在地的辦事處提出申訴。在收到申訴後,勞工專員就會著手安排和解會議以及聆訊的事宜。
【本專欄試圖為大家提供準確、簡明的有關就業方面的加州法律常識。不過,由於法律以及法律程序經常變化和解釋不同,Legal Aid At Work勞工法律中心不能保證文件的內容是最新的,也不能為內容運用的結果負責。讀者不應依賴文件提供的資料。你應該就個人的特殊情況,向律師或者有關機構查詢。三藩市法律援助會勞工法律中心供稿,求助電話:415-593-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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