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今日裁定,金融網紅周柏賢(前名周建希)因無牌提供投資建議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六星期,並須支付證監會調查費用。
案情披露,周柏賢於2021年4月16日至5月14日期間,透過Telegram帳號「Futu大股東」經營付費群組「Futu真。財自Private Group」,向訂閱者提供證券分析及投資建議,每月收取200美元或1560元費用,期間共獲利43,680元。在關鍵時間內,周於該Telegram聊天群組內發布有關多隻證券的評論、推薦建議和目標價,並回應該Telegram聊天群組的付費訂戶就納斯達克上市證券的表現所提出的問題。
戴霖:或令投資者面臨重大風險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Mr Michael Duignan)表示:「證監會致力打擊金融網紅的違法行為。當金融網紅在社交媒體及網上平台提供投資相關內容及意見的行為構成本應持牌才能進行的監管活動時,我們將會毫不猶疑地向他們追究責任。」他提醒投資者,未持牌網紅可能不符合證監會要求的操守標準,或令投資者面臨重大風險。另外,投資者應核實金融網紅的監管狀況,在考慮他們的意見時保持警覺,及確保在作出任何財務上的投入前,充分了解透過社交媒體或在網上兜售的任何投資機會的風險及主要特點。
周柏賢保釋申請被拒,即時還押候審。證監會呼籲公眾透過官方網站查核《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確認投資建議提供者是否持有適當牌照。
相關文章:
Z世代接受「金融網紅」多於正規顧問 CFA協會籲增監管 確保清楚廣告帖文
年輕人跟從金融網紅投資 投委會提醒推銷內容或欠客觀 籲小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