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縣參事會討論修改該縣的「公雞條例」,旨在打擊鬥雞活動。
縣參事丘奇(Glenn Church)指出:「坦白說,現行條例是本縣最無效的法規之一,因為它根本無法遏止鬥雞行為。」
2015年蒙特利縣通過條例,設定禽類養殖空間規範,限制在轄區內非市屬地區的私有土地上飼養公雞的數量。該條例的目標之一是遏止非法飼養公雞和鬥雞行為。鬥雞在全美50州均屬違法。
今年3月,該縣格林菲爾德鎮(Greenfield)發生疑似鬥雞場事件,40人逃離現場。去年薩林納斯時(Salinas)一名男子涉嫌持有350隻鬥雞。
縣府2015年頒布的條例規定,在物業上飼養超過5隻公雞須取得許可證,並接受飼養設施檢查以確保符合空間規範。然而,部分人士批評該縣未落實執法,而且條例本身對鬥雞活動沒有足夠的限制措施。
2019年一份民事大陪審團報告指出,該縣在執行條例方面困難重重,導致「蒙特利縣內的非法鬥雞飼養活動得以持續肆無忌憚地運作」。
為縣內非建市地區提供動物管制與收容服務的Hichcock Road動物服務局主管指出,縣政府執法能力有限,主要問題在於缺乏人手處理許可申請和執行物業檢查。
今年該局僅核發8張許可證,另有逾百處物業在排隊等候審批。此外,該條例規範過於寬鬆,允許符合飼養空間要求的物業可飼養最多499隻公雞。灣區城市新聞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