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辯律師「怠工」 金山法院「釋囚」

面對因公辯律師不足而造成案件積壓,三藩市高等法院宣布即將釋放一些貧困被告,讓他們等待審訊。公辯官辦公室稱案件數量遠超過他們的應付能力,但地檢官謝安宜質疑這種說法只是為了爭取更多市府經費。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高院將開始釋放羈押中等候審前聆訊的被告,即時生效,原因是被告不能因為缺乏律師代表而無限期遭羈押。

高院表示正在努力處理「數量空前的輕罪案件」,而大部份這類案件須於45天內展開審訊。

高院提到,向無法負擔聘用律師的被告提供法律支援的公辯官辦公室連月警告,案件數目多到「無法管理」,很快沒有律師能夠接受新案件。

公辯官辦公室5月已向高院發出預警,他們很快宣布每周有一天無法處理輕罪案件和特定事宜,原因是工作量「遠超過灣區同儕的工作量和超過美國律師公會的工作量標準」。

辦公室稱,儘管改變做法,但工作量還是無法降至可管理程度。

為了解決問題,公辯官辦公室曾透過三藩市律師公會與私人執業律師簽約以處理過量案件。但高院指,這些私人律師也達到能力上限,不再接受新案件。此舉意味部份被告的案件「日復一日」,羈押中的他們無法得到律師代表。

高院表示,它將優先處理羈押中的重罪犯,其次是羈押中的輕罪犯、非羈押中的重罪和輕罪被告。若無法於法定時間內處理所有案件,高院將在適當情況下根據司法原則撤銷案件。

謝安宜受訪時嚴厲批評法院和公辯官辦公室,直批法官們未質疑公辯官辦公室減輕工作量的合法性是「怠忽職守」。她指控公辯官辦公室企圖脅迫市長辦,要求對方增撥人手經費。

她認為,法院「正遵從公辯官辦公室的說法和意願」,且「未能執法要求公辯官辦公室完成他們被賦予的任務」。

公辯官辦公室強調,他們「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向在三藩市面對刑事起訴的貧困者提供有效代表」,但由於人手和市府經費不足,這正是他們為何拒絕新案件的原因。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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