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斯容自辯離題 遭法官即場制止

黃奕愛婆婆遇害案被告蓋斯容(Keonte Gathron)繼續自辯,15日針對DNA證據展開長時間詰問,集中質疑警方及犯罪實驗室的採樣與分析程序,頻頻追問細節,使現場一度宛如「生物課」,最終遭法官出言制止。

開庭初段,蓋斯容連番詢問DNA樣本的採樣與檢測日期,懷疑警方2019年2月1日「重新採樣」。證人、三藩市警局犯罪實驗室DNA部門主管麥克米蘭(Kevin MacMillan)明確表示,該日僅為檢測日期,並無新樣本送驗。根據紀錄,被告的口腔拭子於1月20日採集,1月25日送達實驗室,2月1日完成分析。

蓋斯容聲稱「對日期感到困惑」,法官允許其在合理範圍內重申問題。但當他在同一問題上連續提問四、五次後,法官終於警告:「證人已多次回答相同問題,若再重複,我將中止你的詰問。」

對於為何允許被告長時間發問,法官在中場休庭時特別跟被告解釋:「因為麥克米蘭的證詞正是將你與命案連結的關鍵,因此法庭給予你相當的發問空間。」

一整天詰問幾乎圍繞DNA分析展開。蓋斯容詢問STR與Y-STR檢測差異、核DNA與Y染色體關聯,甚至問:「所有男性的Y染色體是否相同?」麥克米蘭回應,Y-STR測試則須送交加州司法局實驗室。他補充,雖然男性皆具Y染色體,但序列並非完全一致。

法官數度露出無奈神情、以手撐頭,現場氣氛一度彷如「生物課」現場。中場休息時,法官再次提醒蓋斯容:「證人已證實僅測試了編號4A的樣本,若再重複相同問題,我會立即終止你的發問。」同時指出,如被告日後能提出新證據顯示樣本處理有誤,法庭將允許重新傳喚證人。

蓋斯容另質疑實驗室是否曾對比其2016年留下的DNA樣本,並指出自己當年(2016年時)仍未成年(2000年6月出生),詢問是否了解檢測未成年樣本的限制。

麥克米蘭回答,實驗室分析時不會知悉樣本持有人年齡,只依據案件編號與標籤進行檢測,未使用部分樣本亦依程序保存,以供未來覆核。在詰問尾聲,蓋斯容突然轉向DNA與族群關聯的議題,問道:「不同族群的DNA會不會影響檢測結果?我們是不是都屬於同一個人種?」

麥克米蘭回答:「從生物學角度,我們並不是同一個人種。」他解釋,實驗室統計分析會採用美國常見的四大族群比對模型,但「我們不會在報告中寫明或聲稱是哪一個特定族群的DNA貢獻了樣本。」

此案源自2019年黃奕愛婆婆遇害事件。當年88歲的黃婆婆在訪谷區住所附近晨運時遭襲,身受重傷後長期住院,最終不治。被告蓋斯容除被控謀殺外,還涉及多宗綁架、搶劫及劫車案件,合共面臨25項指控。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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