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斯容案外有案 受害人出庭作證

黃奕愛婆婆遇害案相關系列案件第九天庭審。綁架及搶劫案受害人余先生在中文傳譯員陪同下出庭,回顧案發當日被挾持回家、遭毆打及搶劫的經過。

被告蓋斯容(Keonte Gathron)繼續自辯。余先生作證一整天,案發時他年僅22歲。余先生回憶,2019年1月4日下午約四時,他在Ocean Avenue附近餐館用餐後搭乘29路公車返家,於三街下車後步行途中,一名陌生男子上前與其搭訕。

「他說想跟我拍照,我以為只是普通要求,沒想到他突然搶走我的手機。」他說,蓋斯容聲稱有槍,並以金屬物體抵著他的背部威脅:「他說如果不照做就會殺我,我當時非常害怕,也真的相信他有槍。」

嫌犯搜走余先生身上約20至40元現金,並要求他帶路回家。余先生擔心將嫌犯帶至獨居住所會更危險,遂決定改帶對方前往表兄家。「我想那裡有人,或許可以保命。」

兩人最終抵達表兄在Mercury街的住所。余先生說當時感覺背後仍被金屬物體頂著,被迫開門並帶嫌犯上二樓臥室。「他開始翻找值錢物品,拿走幾個紅包。我趁他不注意走向門口,大喊求救並關門。」余先生表示隨即聽到子彈上膛聲,他放開門把後,嫌犯衝出房間質問是否報警,並揮拳猛擊其鼻子,導致他流血。

隨後嫌犯入房搜走紅包、現金及電腦等物品,威脅余先生不得報警後逃離現場。余先生隨即向樓下租客借手機報警,並帶領警員查看現場。

控方在庭上出示監控錄像截圖,顯示余先生在三街遭嫌犯挾持的畫面,並播放警方當日隨身攝像機影片。畫面中,余先生神情驚恐,向警員講述被挾持與搶劫的過程。

他確認事前並不認識嫌犯,只記得對方是一名戴帽子的非裔男子。當控方要求他當庭辨認時,余先生顯得緊張,表示:「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答。今天辯方席上的人,和當天綁架我的人外表看起來有些不同。」控方追問是否因蓋斯容的髮型或鬍鬚與當日不同,余先生回答「是」。

陪審團詢問事件對其心理影響。余先生坦言,事件造成長期創傷,「案發後一年多,我都必須持續接受心理諮詢。」他提到,事後與表兄姐的關係一度緊張:「有人覺得是我把嫌犯帶進家裡,我非常抱歉,但當時我只是想保命。」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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