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長者前年11月先後接獲假扮親人的陌生來電,訛稱被拘留警署需保釋金,八旬老婦不虞有詐交出8萬元,其後致電家人了解後驚覺被騙。騙徒同月故技重施,致電另一名老翁索款4萬元,老翁深感有詐,報案求助,警方安排交收後將前來收款的31歲男子拘捕,他在警誡下聲稱「因為欠債才這樣做」。被告今於荃灣裁判法院(暫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及串謀詐騙兩罪,暫委法官陳永豪將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候懲。
31歲被告嚴浩鋒,報稱廚師,承認洗黑錢及串謀詐騙兩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1月17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一筆港幣8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另於同月21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詐騙羅姓事主,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為羅的女婿需要金錢,從而誘使羅交出現金港幣共4萬元。
兩事主先後接假扮家人騙徒來電索要「保釋金」
案情指,2023年11月17日上午,89歲葉姓女事主於屯門家中接到陌生來電,來電者扮作葉的兒子,指自己被拘留警署需8萬元保釋金,被告同日下午到屯門取走8萬元,並要求葉不要告知他人。葉之後向親人查詢後,發現受騙,隨後報警求助。
同月21日上午,82歲羅姓男事主亦接獲陌生來電,來電者扮作羅的女婿,指自己被拘留警署需4萬元保釋金,羅深感有詐,報案求助,警方安排交收後,被告到事主的天水圍住所附近收款,其後將偽裝的現金取走後逃離,同日被告遭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稱「因為欠債才這樣做」,其後又稱,案發前在社交平台telegram認識一名陌生人,對方提供一份收保釋金的工作機會,事成後被告能獲款項的1成。被告另承認成功取走葉女事主的8萬元後,將款項以加密貨幣的方式傳送給該陌生人。
案件編號:DCCC958/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