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2月中,東涌裕東路近東涌東交匯處發生交通意外,一輛龍運巴士撞上中型貨車,後者再撞上輕型貨車,造成至少兩死6傷。案中女傷者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肇事巴士司機及龍運巴士,指意外因巴士司機當日疏忽及違反謹慎責任所致,現向巴士司機追討賠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黃細花,被告為吳晉駒及龍運巴士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在2022年12月16日於東涌裕東路近東涌東交匯處一場交通意外中受傷,而意外是由當時駕駛巴士的吳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及法定責任所致,原告現向兩名被告追討賠償及相關訟費;由於吳是龍運巴士的僱員,故龍運巴士亦須負上轉承法律責任。
翻查資料,吳去年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被判囚3年2個月及停牌5年;原告則因意外導致腰椎粉碎性骨折及側盆骨骨折。
案件編號:DCPI 3675/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