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場看台上襲擊男子 流浪前總教練招重文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

香港足球名宿、港超球隊「標準流浪」前總教練招重文涉於今年4月,在黃大仙蒲崗村道公園足球場的觀眾看台上襲擊男子,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招重文承認案情,獲裁判官批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了結案件,裁判官諭「以後唔好咁躁喇」。

被告今無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控方表示,若法庭認為合適,而被告同意案情,則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其後同意案情,獲裁判官批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期間不得干犯與暴力相關等罪行。

因球賽爭執繼而扯髮捉膊

55歲被告招重文,報稱教官,被控於2025年4月13日,在黃大仙蒲崗村道公園足球場觀眾看台襲擊男子姚諱澎。

案情指,事主當日到案發球場觀看球賽,而被告是參賽隊伍的教練。兩人因球賽發生爭執,期間被告用手捉住事主的頭髮和肩膀,導致事主頭皮和頸部受傷,過程被旁人攝錄。

案件編號:KCCC216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即時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