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杉磯訊
一名聯邦法官週二時裁定,特朗普總統政府在南加州移民執法行動及隨之而來的抗議活動中動用國民警衛隊違反了聯邦法律。
《美聯社》報道,三藩市聯邦法官布雷耶(Charles Breyer)並未要求撤出剩餘的國民警衛隊,裁定命令將於週五生效。
此前,加州已提起訴訟,稱今夏派往洛杉磯的國民警衛隊違反一項禁止軍事執法的國內法律。特朗普共和黨政府的律師則辯稱,《民兵法》(Posse Comitatus Act)並不適用,因為這些國民警衛隊旨在保護聯邦官員,而非執法。他們強調,這些國民警衛隊是由總統直接授權動員。
在法官做出該項裁決之際,特朗普也正討論在芝加哥、巴爾的摩和紐約等民主黨主導城市內部署國民警衛隊。作為其史無前例的執法接管計劃的一部分,他已部署了國民警衛隊,並在華盛頓擁有直接法律控制權。

6月,一名示威者經過加州國民警衛隊於洛市中心聯邦大樓站崗隊伍前。洛杉磯時報
特朗普不顧加州州長紐森和城市領導反對,將加州國民警衛隊聯邦化,並派兵前往洛市。
特朗普此舉主要是根據一項法律,即允許總統在國家「遭受入侵」、「存在叛亂或可能叛亂政府權威」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執行國法」時,召集國民警衛隊執行聯邦任務。
6月初,約四千名國民警衛隊士兵和七百名海軍陸戰隊員不顧州和地方官員的強烈反對,被部署至洛杉磯應對抗議活動。除約250名國民警衛隊士兵之外,所有人員均於7月底撤回。
特朗普一再突破國內軍事活動的常規界限,包括在美墨邊境設立軍事區。
紐森在社交媒體上用大寫字母模仿總統本人的發文風格寫道:「特朗普再次失敗,法院一致認為他下達街道軍事化,以及對美國公民使用軍隊均屬違法。」
白宮則尚未立即回應置評的請求。
布雷耶在裁決中措辭嚴厲,指控特朗普政府「故意」違反法律,拒絕「與州和地方官員進行有意義協調」,「指導」聯邦執法機構在請求援助時使用何種措辭。
他寫道:「這些行為表明,被告自知命令軍隊執行已超出法律權限。」審判證據證明,被告系統性地使用武裝士兵和軍車,在洛杉磯及其周邊設置警戒線和封鎖交通、進行群眾控管,並以其他方式展示軍事力量。
布雷耶另指出,特朗普政府可能計劃將國民警衛隊調往其他城市。
在洛杉磯,國民警衛隊成員參與在市中心麥克阿瑟公園舉行的行動,旨在向非法居留者和抗議政府移民鎮壓行動者施壓。
陸軍少將謝爾曼(Scott Sherman)作證稱,他們還陪同聯邦移民官員突襲文杜拉縣兩間獲得州政府許可的大麻苗圃。
謝爾曼最初指揮部署至洛杉磯的部隊,他在審判隔日作證道,擔心可能違反《民兵法》。
他表示,士兵們接受法律培訓,包含一系列禁止活動的材料。該法規職責包括進行安全巡邏、交通管制、群眾控制和防暴。
謝爾曼坦言,儘管《民兵法》禁止軍隊採取這些行動,但他的上級告知存在「憲法例外」,允許軍隊在保護聯邦財產或人員時進行此類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