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漢先後被判3次死刑才執行? 法院揭真相

近日,有網友轉帖一份湖南婁底中級人民法院的《佈告》,提及一故意殺人罪犯胡某先後3次被判死刑,最終才執行死刑,引發關注。

法院:等待死刑核准期間殺害獄友

《佈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8月28日,提及兩名故意殺人罪犯當日已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其中,罪犯胡某先後3次被判處死刑。

湖南婁底中級人民法院的《佈告》。
湖南婁底中級人民法院的《佈告》。

 

《佈告》顯示,故意殺人犯胡某,1973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河南固始縣人,曾因犯盜竊罪、販賣毒品罪,分別於1992年12月26日、2019年9月24日兩次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2024年7月28日上午,罪犯胡某為達個人非法目的,用重物猛砸35歲的被害人鄧某某頭部,致鄧某某重型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對罪犯胡某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前期尚未執行完畢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有網友不解,胡某在故意殺人前,已兩次被判處死刑,第二次被判處死刑為2019年,2024年故意殺人時應在服刑期間,為何再次作案?

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網傳的《佈告》內容屬實。2019年,罪犯胡某被判處死刑後,等待上級的死刑核准期間,其又在監獄內殺害了其他羈押人員,「他是在監獄內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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