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區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25日)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人員突擊搜查北角區內一酒店,在其中兩間房間拘捕兩名分別為37歲及40歲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人員行動中在房間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多個避孕套及一次性浴巾。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5萬元及監禁2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