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瓜灣十三街昨日(19日)有車房「踢拖男」不滿警方及交通督導員到場抄牌,向警員破口大罵「我唔使做呀?」事件經網片曝光後惹起熱議,網民更形容「踢拖男」是荃灣享和街「排骨仔2.0」。《星島頭條》記者於今早(20日)到十三街找到涉事的車房東主,他大吐苦水直言因為昨晚啟德體育園舉行演唱會,警方早於下午已到場趕車抄牌「阻住搵食」,自己「先咁勞氣」。他強調自己認同警方應該打擊違泊,事件中存在誤會,警員最後亦沒有向他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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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是十三街其中的燕安街,鄰近啟德體育園。記者於今早10時許所見,有警車到場,兩名軍裝警員下車巡邏。片中「主角」車房東主向記者證實,事發於昨日下午5時許,警方因應啟德體育園晚上舉行演唱會,遂「超前部署」到場趕車抄牌,兩名交通督導員亦在旁。他苦訴因為當時時間尚早,警方執法影響其車房運作,故自己一時氣憤上前大罵警員。他反問:「下晝5點幾就嚟趕晒我哋走,唔畀擺車喺度,你教我點做吖?」、「你教我點做吖?我哋係咪唔使搵食吖?」
車房東主苦訴自啟德體育園啟用後,每逢舉辦大型活動包括演唱會等,警方都會到附近一帶執法,令其車房深受影響。他大呻:「次次演唱會就次次嚟搞,咁即係點?」不過,他強調自己認同警方應該打擊違泊,「(抄牌趕車)我都覺得啱,條路係公家路嚟」,但質疑不應該毫無預警「埋嚟就抄」。他讚揚過往有較高級警員會事先溝通,例如提醒如果啟德體育園有演唱會舉行,車房要「就一就」;更曾經慰問「喂有無影響你哋呀,開演唱會」。
他強調會配合警方做法,又表示現場一帶車房都很自覺「唔阻到人」,雖然將車泊在車房外,但其他車輛仍可駛過。他直言事件中警員最後並沒有向他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