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加州海岸的加州海岸委員會(California Coastal Commission,CCC)上周通過蒙特利縣(Monterey)計劃,擬禁止大蘇爾(Big Sur)渡假屋和限制縣內其他地方同類型出租,有渡假屋團體代表律師反對建議。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CCC本月13日通過蒙特利縣禁止沒有房東居住下包棟出租的計劃,將適用於大蘇爾到卡邁爾高地(Carmel Highlands),並將海岸地區其他地方這類渡假屋限制於當地獨立屋數目的4%。
縣府的計劃包括提供一年出租房屋不多於三次的屋主豁免,且不適用於僅出租房間或招待所的「有主人在場的渡假屋」。在CCC通過後,將交給去年通過建議上一個版本的蒙縣縣參事會審議。
根據CCC職員報告,大蘇爾目前有37棟無屋主在場的渡假屋,在新規則下沒有一棟可以營運。位於海岸的德爾蒙特森林園區(Del Monte Forest)目前有83棟無屋主渡假屋,其中26棟恐無法經營。卡邁爾有218棟無屋主渡假屋正在營運,但有100棟恐停止運作。
這些建議出現之際,正值大蘇爾商家因1號公路多次因坍方封路而陷入低潮,但同時為了遏制尚未開發的加州海岸過份擁擠問題。有保育團體去年甚至要求停止當地所有類型的新渡假屋。
蒙縣房屋及社區發展局長史賓塞(Craig Spencer)表示,該縣現時對海岸渡假屋尚無任何規範,新規則主要針對無屋主渡假屋,因為這些渡假屋對當地房屋供應產生最大影響,也是居民之中最具爭議的議題。
史賓塞透露,新規則的規劃與社區溝通持續最少15年,早於Airbnb等短租平台崛起之前。
新規則是蒙縣地方海岸項目的擬議修訂,該項目是州府要求海岸縣市為開發制定規範而做出的。
蒙縣渡假出租聯盟(Monterey County Vacation Rental Alliance)去年就擬議限制提告蒙縣和縣參事會。聯盟代表律師安哲爾(Frank Angel)在CCC會議上指出,這些限制將違背委員會「將公眾進入海岸的使用權最大化」的使命,又認為限制渡假屋對大家庭或團體來說不可行,「屋主必須同住的規定實際上等同於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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