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日(8日)發布《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表示從司法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該指導意見進一步細化裁判規則,健全完善工作機制,致力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法律正確實施、統一適用。
該指導意見從總體要求、依法平等對待、引導守法規範經營、嚴格公正司法、健全公正司法體制機制等五個方面,提出深入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以破解民營經濟發展中面臨的難題,並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促進解決賬款拖欠問題
據內媒報道,該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一是以依法平等保護增強信心。既多措並舉,保證民營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又堅持問題導向,助力民營經濟組織拓寬融資渠道,促進解決賬款拖欠問題,保護民營經濟組織科技創新,促進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引導規範經營夯實基礎。通過頒布司法解釋、發布典型案例、調研指導、案件審理等方式,懲治民營經濟組織內部腐敗等犯罪行為,引導民營經濟組織規範內部治理、誠信合法經營,規範用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民營經濟進一步發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組織安全「出海」。
三是以嚴格公正司法穩定預期。要求依法加強產權司法保護,規範處置涉案財產,依法糾正涉企冤錯案件,保護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人格權益,保護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
整治不規範執行行為
四是以善意文明司法激發活力。在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優化訴訟服務,降低民營經濟組織解紛脫困成本。完善失信懲戒和信用修覆機制,紮實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司法專項行動,有力有效整治不規範執行行為,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提升涉外審判效能、加強法治宣傳,不斷增強司法服務供給。
最高人民法院表,下一步將持續做好《指導意見》的落實工作,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規則之治激發市場活力,以權益保障釋放發展動能,全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促推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民營經濟促進法在司法審判工作中落實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