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 1日 )表示,2024年的《施政報告》確立深化調解文化的長遠政策,律政司聯同環境及生態局和食物環境衞生署共同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特別針對物業管理人員設計社區調解培訓課程,將調解理念深入社區。計劃的首輪培訓課程已於上月7日正式啟動,並成功舉辦兩期培訓,共47名人士參與,明年3月前將再舉辦多四次同類培訓。
課程包括教授調解基本概念與核心原則 兼有情境模擬實務演練
林定國出席「物業守護者」形象設計比賽頒獎典禮,並在「物管業界調解樓宇糾紛」持續專業發展講座作專題演講。他指出,社區調解培訓課程由認可調解員教授,內容兼具理論與實務。培訓第一部分的講座向物管人員教授調解的基本概念與核心原則,涵蓋調解特性及優點、調解員的角色等課題,並探討在調解過程中應用的不同技巧。課程亦有介紹社會上不同的調解計劃。若物管人員嘗試調解後問題依然存在,可在適當情況下轉介給合適的第三方調解機構。






培訓的第二部分則為情境模擬實務演練,例如住戶拒絕配合滲水初步檢查所引發的衝突,以及因水管維修問題導致的鄰里爭執等實際情境,讓學員在仿真的環境中,親身體驗調解過程的各個環節。
林定國表示,目前全港有逾1.5萬名持牌物管從業員,協助化解鄰里糾紛,調解特別適用於處理物管糾紛,因為這類爭議具備四個特點,包括住戶之間是持續關係,「朝見口、晚見面」,修補關係至關重要;其次是很多爭議如漏水等,需雙方合作才能解決;第三是該類糾紛大多不涉大量金錢,部分甚至是意氣之爭,如走廊雜物問題;第四是爭議常涉「合理與否」而非黑白對錯,如噪音是否構成滋擾等,需多方面因素綜合判斷,因此物管糾紛應以非對抗、經濟、快捷,鼓勵合作同時修補關係的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