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一城庇護法案」一讀通過

促進市內無家者收容服務資源的公平分配,「一城庇護法案」一讀通過。美聯社資料圖

馬百樂主導「一城庇護法案」推動,強調以數據為基礎,促進全市收容資源公平分配。 記者陳程威攝

備受矚目的三藩市「一城庇護法案」(One City Shelter Act)周二在市參事會以9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一讀,預料9月進行二讀。兩位華裔市參事陳詩敏與陳小焱皆投下反對票。

該法案由第5區市參事馬百樂(Bilal Mahmood)主導提出,旨在促進市內收容服務資源的公平分配,避免少數社區如田德隆(Tenderloin)與南市場街區(SoMa)長期承受過多無家可歸者設施壓力。根據市府資料,目前全市約75%的庇護床位集中在8個選區,其餘約30個區域則有逾千名無家者無法就近獲得服務。

市府資料顯示,華埠約有45名無家者卻無收容床位,日落區約164人、內列治文區約50人,同樣缺乏庇護設施。這些華人聚居區未被納入法案豁免範圍,引發華人社區對未來可能成為新設點的憂慮。

陳詩敏指出:「我們需要真正解決無家者問題的長遠方案,如加大可負擔住房與預防性政策投資,而非僅限於分配收容床位的短期措施。」她支持資源公平分配,但認為法案未觸及住房危機根本,故無法支持。

第11區市參事陳小焱亦持相似立場,強調社區需縝密規劃、透明溝通及長遠策略。她說:「我不反對地理公平原則,但法案未提出足夠結構性改革,尤其在可負擔住房供應與穩定安置方面仍顯不足。」

陳小焱認為,法案雖有良好初衷,但過度聚焦資源分配,未觸及造成無家狀況的根本原因,期盼市府投入更多資源於真正可負擔的永久住房,從根本改善無家可歸問題。

西區第4區市參事殷嘉立(Joel Engardio)投票支持法案。他指出,新版已刪除「每區必須設點」條文,內容更具彈性,並強調:「我支持在具備完整配套服務的區域設置庇護設施,但日落區資源不足,設立庇護所無實際效益。」他補充,所有庇護所租約須經預算委員會及市參事會審議,屆時居民可公開發言,他將積極促進社區參與。

選區涵蓋華埠的第3區市參事李爾德(Danny Sauter)是該立法的共同提案人。他指出法案旨在防止庇護設施過度集中,強調「此法案並未針對華埠」,並承諾持續與華埠居民溝通,保障社區聲音。

「無家可歸者聯盟」執行主任費登巴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無家者來自各社區,應被視為社區資產而非負擔。她強調,每增加一張床位,應配套三個永久可負擔住房,以確保床位流動性。她指出,庇護所應為臨時中繼站,不宜成為長期居所,呼籲市府在擴建庇護所的同時,加大對長期住房的投入,方能有效解決無家可歸問題。

市府須定期提交報告,檢視庇護資源分布是否符合公平原則。若設點位置鄰近既有設施,或設於超出比例的社區,則須提出詳細說明並經參事會審議豁免。

儘管法案獲得壓倒性支持,部分社區仍對未來可能被選為設點地區感到憂慮,尤其是與華埠接壤的金融區獲得豁免、華埠卻未被納入,引發「是否有朝一日進駐華埠」的疑慮。

馬百樂再次重申:「法案中沒有任何條文指向華埠。這項立法的目的,正是要保護那些已長期承擔責任的社區,包括田德隆與南市場,也包括居住許多亞裔長者的社區。」

市參事會預計9月進行最後表決,法案通過後將成為全市收容設施設點新標準。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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