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今日(26日)就英國外交大臣林德偉和英國內政大臣顧綺慧有關特區依法緝捕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分子的不實和偏頗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政府強調會用盡方法,依法追捕及打擊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違法必究,雖遠必誅」,亦強烈要求英國政府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政府發言人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士。
警方打擊潛逃行為 做法有理有據
《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罪行訂有適當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香港警方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該等一直潛藏英國等西方國家的潛逃者被通緝,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警方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做法有理有據,實屬必要和正當。
英國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
發言人稱,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關係,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英國就最少有14部。英國卻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全然漠視香港特區訂立相關法律的憲制責任和實際需要,以及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訂立後,對經濟發展和人權保障所帶來的正面效果,是實實在在的雙重標準。
依法追捕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罪犯
發言人指,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不要以為身處境外便可逃避刑事責任、逍遙法外。特區政府必會用盡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及打擊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全力做到「違法必究,雖遠必誅」。特區政府呼籲被通緝人士懸崖勒馬,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強烈要求英國政府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務
就移交逃犯方面,發言人稱,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特區政府已於2020年7月暫停港英移交逃犯協定,至今未變。一直以來,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和協助下,以互助互惠原則,依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執法合作及司法互助。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適當處理相關事宜。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特區政府強烈要求英國政府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