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在女生車內暗藏AirTag 律師:屬違法行為

在加州,陌生人在他人車內放置AirTag或其他電子追蹤裝置,且未經車主同意,該行為構成違法。近期,羅蘭崗居民楊女士就遭遇了此事,事後她選擇報警,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本案引發社會對隱私權保障與電子定位監控濫用的擔憂。

楊女士表示,她在上週的某一天,開車時突然看到蘋果手機顯示「檢測到AirTag在附近」,楊女士自己並沒有AirTag,這是她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提示。由於手機檢測到AirTag就在車內,她把整輛車的前前後後都翻了個遍,也沒有找到。最後她去了當地警局報警,請求員警幫忙。

楊女士說,到了警局,員警通過AirTag發出的聲音,確認了其暗藏在汽車後座底下。於是員警不得不把汽車後座拆開,掀開上面的墊子,終於在座位下方的縫隙間找出了AirTag。接下來,警方也通過這枚AirTag查到了其序列號和原主人的手機後四位號碼。警方表示,如果這枚AirTag是未經車主允許而放進來的,屬於非法跟蹤行為,可立案調查。

對此,南加州律師劉鳳嵐表示,在加州,未經同意在他人車內放置AirTag或類似追蹤裝置,違反刑法第637.7條非法跟蹤罪,屬輕罪(misdemeanor),可能面臨6個月至1年縣監及1,000美元罰金。

除了單次非法追蹤外,若此行為持續且造成受害人恐懼,使受害人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還可升格為刑法第646.9條跟蹤騷擾罪(stalking),最重可處5年州監,附帶1,000美元罰金。法官還可判處強制保護令、撤銷槍械擁有權,並可撤銷犯罪者之執照,若其為持牌公司或專業人士。

律師建議,民眾如遇到此類情景,可立即報警,並保留AirTag裝置與相關通知截圖、照片、視頻等證據。警方可依637.7條逮捕嫌疑人;若嫌疑人有連續騷擾跡象,可加控646.9條。同時,受害人還可以申請保護令,阻止對方靠近或聯絡,保障自身安全。最後,受害人可以考慮民事訴訟,除求刑事處罰外,主張侵害隱私和精神痛苦賠償。

此外,Apple公司在官網也發出警告:確保智慧手機開啟「尋找我的裝置」與陌生追蹤通知功能;若收到警示訊息,立即報警;車內可定期自行檢查隱蔽處是否有追蹤裝置。本報記者周重佑洛杉磯報道

洛杉磯警方在楊女士的車座下方縫隙找出了AirTag。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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