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監獄多年來 首度將囚犯移交ICE

洛杉磯中央監獄的男囚登上縣警局巴士。洛杉磯時報

本報訊

洛杉磯縣警局近日重新啟動將在押犯人移交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行動,這是數年來首次,且是透過不違反當地庇護政策的法律途徑進行。該政策原本目的在保護移民免於被驅逐出境。

根據《洛杉磯時報》審閱的縣警局紀錄,今年五月有八名囚犯被移交給ICE,六月則有另外十二名。其中十一人為墨西哥籍,六人為瓜地馬拉籍,另有哥倫比亞、薩爾瓦多和宏都拉斯籍各一人。他們的年齡介於19至63歲之間。

此次移交是自2020年初以來,縣警局首次將囚犯移交給ICE。紀錄顯示,2020年初有43人從警長局的各分局、監獄和法院被送至聯邦移民拘留所。這與特朗普總統第一任期內的2019年所移交的457人相比,已是急遽下降。

縣警局和法律專家表示,近期的移交是合法的,並且符合州政府、洛杉磯縣以及包括洛杉磯、長灘和西好萊塢在內的城市近年來批准的庇護政策與條例。

縣警局的紀錄指出,特朗普政府為五月和六月被移交的幾乎所有囚犯都取得聯邦司法令狀。

唯一的例外被移交給ICE的原因是,根據紀錄,他是一名「根據國土安全部(ICE)與洛杉磯縣(地方檢察官和警長局)之間的協議,為面臨刑事指控而被引渡至美國的人員,協議同意尊重其移民拘留令」。

洛杉磯縣監察長馬克斯‧亨茨曼(Max Huntsman)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一直在監控警長局關於與ICE合作的訊息,我們的理解是,近期將囚犯移交給ICE的所有行動,都是依據聯邦和州法律的要求,回應經司法部門簽發的令狀。儘管有『庇護』的說法,但我們並未發現加州與聯邦法律在此要求上存在任何衝突。」

但這些移交行動代表特朗普政府悄然推出的一種新戰術。與此同時,蒙面的聯邦探員已在對企業、住宅和聚集場所進行的數百次突襲中帶走人員,給洛杉磯縣的移民社群帶來了恐懼。

縣警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州和縣的法律/政策允許在有司法令狀的情況下進行合作」,司法令狀是由法官簽署的法律文件,命令該局將個人移交給ICE。

庇護法律通常禁止地方當局執行民事移民法,但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則有例外。縣警局表示,近期的移交涉及的令狀是針對先前被驅逐出境後非法重返美國的罪行,這是一項聯邦罪,可能被判處多年監禁。

縣警局在聲明中表示,「無法肯定地說我們以前從未收到過這種令狀;然而,過去幾年我們確實沒有收到過任何此類令狀。」

縣警局向《洛杉磯時報》提供了五月份移交給ICE的八名囚犯的姓名。根據洛杉磯縣的法庭紀錄,其中一人因重罪級別的自願過失殺人罪被判處六年監禁。另一人於5月21日對一項與家庭暴力相關的罪行表示不認罪。第三人因違反釋放後監督規定而被判處在縣監獄服刑99天。目前尚不清楚其他五名囚犯因何種罪行而被地方拘留所收押。

包括ICE在內的國土安全部上週表示,自六月發起一次嚴厲打擊行動以來,已在「洛杉磯地區」逮捕了超過2700人。這些被拘留者通常被關押在聯邦移民拘留設施,而非縣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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