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今日(7月13日)派員喬裝乘客,在粉嶺打擊「白牌車」,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並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罪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分別36歲及67歲,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據了解,「放蛇」警員今日上午10時許,透過兩個不同平台接觸到涉案司機,由粉嶺前往元朗,兩司機分別索價150元及260元。兩名司機均報稱無業。

涉案兩部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黃文威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張展鴻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都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張展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