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今日(7月11日)在葵涌及荃灣區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期間派員喬裝乘客並截獲兩輛私家車,拘捕兩名34及42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該兩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兩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警方圖片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兩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