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生活二十年 夢想生離美返墨

托佩特離開美國,返回墨西哥。ABC30電視畫面

對托佩特(Patricia Vazquez Topete)來說,「自願離境」不是輕易的決定。她是童年入境暫緩遣返計劃(DACA)的受益人,是所謂的「夢想生」,自12歲從墨西哥移居加州桑格市(Sanger)起,已在加州生活20年。

「我從某種程度上實現了美國夢。但我開始覺得自己像困在籠中,」她說。《佛斯盧蜂報》報道,儘管她的DACA身分至2026年才到期,但她最終仍在今年5月離開佛斯盧(Fresno),搭機返墨,準備申請西班牙的學生簽證。

托佩特2015年畢業於佛斯盧太平洋大學,取得政治學學士學位。她曾參與人權倡議,先後受兩任加州州長委任要職,又在一家全球銀行任職。但她坦言,不願再活在擔憂與不確定中:「我不想每次開車或出差都心驚膽跳,擔心是否會被移民執法人員攔查。」

她指出,即使有DACA身分,也無法透過僱主擔保獲得合法居留,除非僱主證明無任何美國公民能擔任該職位,而這對她而言難以達成。

當前美國政府政策不明,使她對使用「提前出境許可」感到猶疑。該許可理論上允許DACA持有人因人道、教育或工作需要短暫離境後再合法返美,但她說:「若我現在申請,不確定是否真的能回來。」

托佩特說自己曾有機會申請U簽證──一種提供給犯罪受害者的非移民簽證。她透露童年曾在墨西哥家中遭遇性侵,但當時年僅12歲、未接受心理治療,也不願讓家人蒙羞,因此放棄申請。

她2011年在佛斯盧McLane高中畢業,當時尚未有DACA政策。她獲佛斯盧太平洋大學提供全額學費獎學金,未涵蓋住宿費。為籌措生活費,她夏天曾在薩林納斯草莓田打工,並借宿朋友家。

「我是第一代大學生,曾清潔民宅、在田裡勞動,只為了糊口、上學和支付交通費,」她說。「我沒社安號,也沒有固定居所。」

2015年取得DACA後,她首次能合法使用學位工作。她曾在華府非政府組織WOLA實習,後來參與加州「首都研究員計劃」(Capital Fellows Program),於州議會任職。多年來,她投入政策工作及社區服務,築起自己的美國夢。

她強調,離美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我不是一時興起就走了。我希望支持那些雖感害怕,卻也想探索新道路的人。」

如今32歲的她,返回墨西哥後與母親及姊妹相聚,是20年來首次見面。她準備赴西班牙攻讀碩士課程。

「我不後悔,」她說,「看到新聞中各地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突襲行動,我反而覺得此刻離開美國是正確決定。」

她亦反駁了「只要排隊就能合法移民」的說法:「如果真的有途徑,我們早就會用了。但事實是,這樣的途徑根本不存在。」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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