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海關總署昨日(29日)宣布,有條件恢復日本部分地區的水產品進口,即日生效。香港2023年起跟隨國家政策,禁止源自日本10都縣水產、海鹽和海藻食品進口本港,對於今次內地放寬日本食品進口管制,外界關注香港會否同步放寬。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日本核污水排放是長期且規模前所未有,因此政府在這一方面的考慮需要比較謹慎。政府一直有和日本方面磋商和討論,並會繼續向他們尋求更多資料,以科學性的方式評核我們是否有條件可以放寬;如果政府有任何政策修改,會向大家講解。





特政政府於2023年8月23日刊憲,宣布自2023年8月24日起,禁止源自日本10(都)縣的水產、海鹽和海藻食品進口本港,受禁(都)縣包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
至於其他未有被禁止輸入香港的日本水產、海鹽和海藻,食安中心會全面進行輻射水平測試;在確認相關產品沒有超出輻射水平的情況下,才放行於市場供應。中心亦會定期公布日本進口水產檢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