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求愛不遂心生怨恨涉向女下屬飯盒落毒  食環外判工哭訴遭事主「呃我感情」

男食環署外判員工疑因求愛不遂而心生怨恨,涉對女下屬落毒案今(30日)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庭上播放事主任教會牧師的父親與被告對質時偷錄的對話,指「就算無CCTV錄到你,聖靈都會同我講,你喺到放毒我唔知?你當聖靈流㗎?」。被告哭訴遭事主「呃我感情」故在飯盒落毒,直認「憤怒嘅情緒令我殺錯一千都唔想放過」才在教會撒水銀。終在牧師的開解下,被告與事主互相道歉並原諒彼此。案件7月2日續審。

庭上播放錄音,羅父於去年12月1日晚上,在教會與被告進行小組面談,當中談及被告在教會撒水銀、及在事主飯盒落毒的事宜。羅父向被告稱「教會得幾個人,你出入廁所俾人睇到,有啲地方有迷你鏡頭,所以你放咗水銀係教會雪櫃頂、廁所,我地全部都知,你做咩要放毒係我教會到?如果你謙卑咁講出你嘅犯罪動機,我有可能放你一馬」。

羅父續斥被告「我真係X你嗰肺,放毒係我教會到,我嬲到噴火」,另指「就算無CCTV錄到你,聖靈都會同我講,你喺到放毒我唔知?你當聖靈流㗎?」,並稱「我之前做健身教練㗎,我都有肌肉,肋骨都打斷你」、「爛船都有三分釘,你起碼斷幾條骨,甩幾隻牙走」,形容「我未信耶穌一定砌你」,稱「你係教會放毒,你死梗呀」。

事主父親羅父。何健勇攝
事主父親羅父。何健勇攝

 

被告回應羅父稱,曾向事主詢問是否有男朋友,獲事主告知沒有,期間「曉諭(事主)收咗我禮物,主動叫我買嘢」,惟其後被告發現事主與他人的親密合照「見到唔係好著衫嘅相,好露骨嘅相」,向事主詢問時則獲告知「嗰男仔係普通朋友」。被告向羅父解釋在教會撒水銀的原因,皆因覺得事主「呃我感情」。羅父則反駁「你掃上帝嗰場,好唔俾面上帝喎」。

被告續訴說「有一次(事主)叫我幫手搬嘢,事後知道原來間屋係俾佢哋(事主及其男友)同居用」,被告直斥「侮辱性好強,我搬傢俬俾佢哋去開房喎」。被告亦指,事主曾要求被告送朱古力,惟其後發現事主問男友「BB,啲朱古力好唔好食」。羅父續問被告落藥的原因時,被告稱「我嬲,想俾嗰教訓佢」。被告另承認曾在事主的飯盒落1至1.5克亞硝酸鈉,稱「我付出咗咁多」才作此極端行為,當日落毒後「我無諗過搞到咁嘅程度,我查曬劑量應該唔會,我嗰日都好驚,驚佢真係瓜咗,嗰一秒已經後悔」。

錄音對話中被告稱「想俾嗰教訓佢」

被告解釋,不知道落藥會令事主暈倒「剩係知會藍色嘴唇,剩係知會令佢身體唔好」,僅「想俾嗰教訓佢」,下藥後「驚自己會坐監,情況係超乎我預期,我覺得可能自己蠢咗」。被告另稱,在事發後曾打算接事主出院及作補償,惟得知事主男友早已接走事主,故在事主出院當晚在教會撒水銀。被告直認「憤怒嘅情緒令我殺錯一千都唔想放過」,指「我知道曉諭(事主)出面有第2個之後」就已購入毒藥。

被告另問「我有無機會再見到曉諭(事主)」,羅父即稱「無呀,耶穌返黎嗰時,你都踏入唔到呢到」。被告向事主哭訴「我由識你第1日,已經好鍾意你,從來無諗過傷害你,我對初戀都做過偏激嘅嘢,當你話想要離開,我唯有祝你幸福」。事主亦回應被告「對唔住,我真係傷咗你嘅心,請你原諒我」。

羅父斥被告「你嘅心態係想攞佢命,係謀殺啊」,並稱「審死官㗎啦,上帝先審判到,上帝願意赦免我哋,就算你逃得過法律,你都要落地獄」。被告解釋「中間係有思想鬥爭過」。而事主亦明言原諒被告。羅父開解被告「呢嗰女仔唔係神為你預備㗎,你逆天而行就必有傷害,有時係錯愛㗎」。在錄音的尾段,被告遭警方拘捕。

辯方反對錄音呈堂質疑內容自願性

羅父在辯方的盤問下稱,被告曾向羅父表露想追求事主,並叫羅父為「岳父」,羅父曾向被告表明,他與事主不合適發展為情侶。羅父庭上明言「佢(被告)竟然單方面諗住同我嗰女(事主)結婚,我覺得好抗拒、厭惡」。辯方質疑羅父在錄音的對話中,曾高聲呼喝被告,羅父同意並回應「希望佢作答真相」。

辯方反對錄音呈堂,質疑錄音內容的自願性,解釋羅父是牧師,是典型有權利之人,在作為神職人員的身份與被告對話。期間羅父曾高聲呼喝被告,並想誘導被告承認所犯之事。被告亦不知對話會被錄音、不知已報案,故有機會侵犯被告的權利。另外,辯方望法庭以酌情權將錄音排除作證據。裁判官余俊翔聽畢陳詞後,終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就特別事項的呈堂性作裁決。

29歲被告叶文飛,報稱無業,否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1月26日,在旺角欽洲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衛生署休息室內非法及惡意導致向羅曉諭施用1至1.5克的亞硝酸鈉,意圖使該羅曉諭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案件編號:WKCC5337/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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