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上訴少影響求職

對於紐約的兒童保護系統原本就知之甚少的華人父母,很多更未意識到,如果被兒童局上門調查後發現家長有疏忽或虐待孩子的問題,其紀錄將在紐約州中央登記系統(state central register)裡至少8年可見,對父母今後的求職會產生重要影響。紐約法律援助(Legal Services NYC)處律師阿倫佐(Washcarina Martinez Alonzo)說,這種調查結果本可以上訴,但由於對程序不了解以及翻譯、特別是中文翻譯不充分的問題,亞裔家長上訴率極低。

兒童局上門調查通常是在接到關於虐待或忽視兒童的匿名舉報之後,如果調查員發現舉報不屬實就會結案,如果被發現舉報屬實,父母就會在州中央登記系統留下案底。但無論哪種情況,家長都應當會收到兒童局發來的通知。家長可以在收到案件被確認屬實通知的90內,或在收到中央登記系統篩查通知後提出上訴。

但阿倫佐說,在她接觸過的此類案件中,講中文國語的父母往往會因為根本沒收到通知,或者通知未用其能夠明白的語言翻譯而錯過上訴時機。幾年前她曾經幫助過的一名華人母親,在兒童局上門調查之後就沒有下文,這位母親誤以為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直到一位社工發現她的案子並未結案。當她被一家社區組織轉介到阿倫佐尋求幫助時,上訴截止日期將近。阿倫佐查看了她收到的所有相關信件,發現並沒有案件處理通知。「也或許那是一封看上去很像垃圾郵件的信,裡面的內容她也看不懂,就隨手丟了也有可能。」阿倫佐說。

在阿倫佐的幫助下,這位母親上訴成功。但阿倫佐說,有太多華人,因為語言障礙和信息通知不足根本就不知道可以上訴。根據州兒童與家庭辦公室的數據,被兒童局認定有虐待或忽視行為的亞裔家長上訴比例僅有2%,是各族裔中最低的。「我相信這與翻譯不足有很大關係,雖然紐約市地方法律要求市府部門把關鍵文件翻譯成包括中文在內的九種語言,但對於國語受眾來說,法律要求並沒有被滿足。」她說。

阿倫佐說,家長如果不上訴,案底就會進入中央登記系統。虐待兒童紀錄將保持到案件涉及的兒童到28歲為止,忽視兒童紀錄將保持8年。

在此期間,很多雇主、警方、兒童保護部門均可查閱。「這種紀錄會影響到求職,比如很多華人從事的護理行業,對這個紀錄就查得很嚴。」阿倫佐說。

阿倫佐呼籲遇到類似境遇的華人家長積極上訴,家長可致信州兒童與家庭辦公室要求上訴,New York State Central Register of Child Abuse,Office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Division of Child Welfare and Community Services,PO Box 4480,Albany, New York 12204-0480,或致電紐約法律援助處諮詢:917-661-4500。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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