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作諮詢 月入少於5000元限借一個月收入 還款佔入息比率倡35%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就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展開公眾諮詢,建議根據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作基準,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的累計上限,亦建議設立「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諮詢期至8月22日。

月入1萬元 最多借2個月收入無抵押貸款

根據諮詢文件,財庫局建議,如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低於特定水平, 其無抵押個人貸款的「累計貸款額」不能多於其每月收入的一定比例,包括5,000元或以下,累計貸款額上限為一個月收入;當月入5,001元至1萬元,累計貸款額上限為兩個月收入。

同時,當局建議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如借款人每月收入5,000元或以下,還款比率上限為35%;月入5,001至1萬元時,還款比率上限為40%。

月入5000元借年息30厘 一年最多1.8萬元

舉例指,如借款人的月收入為5,000元,亦沒有其他未償還的無抵押個人貸款,放債人最多可向其批出共5,000元的貸款額;而每月還款上限應為1,750元。假設放債人收取約30%年利息,如借款人沒有其他未償還的無抵押個人貸款,放債人分12期每月還款,最多可向該借款人批出共1.8萬元的貸款額。 

借款最長不多於僱傭合約剩餘期

當局指出,留意到有人在其僱傭合約即將完結時,向放債人進行大額借貸後失蹤,故建議貸款的還款期,不可長於該借款人僱傭合約期所剩下的期限。

諮詢文件亦提出加強保障公眾權益,建議放債人收到貸款諮詢人的書面同意書後, 必須主動發信予諮詢人,核對同意書的真確性;而貸款諮詢人必須親身於放債人經營處所,簽署有關書面同意書。

財庫局指,諮詢文件闡述各項擬議措施的要點,包括加強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加強保障貸款諮詢人、優化及提升借款人就無抵押個人貸款負擔能力評估、優化投訴處理、加強宣傳教育,以及優化放債人規管制度。

許正宇:加大力度處理過度借貸問題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放債業的市場情況,持續檢視及優化現行的規管措施,以促使放債人更負責任地批出貸款。他稱,在諮詢文件中提出多項措施,旨在加大力度處理過度借貸問題,以及更好地保障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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