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歲羽毛球教練涉於2022年在紅磡佛光街體育館更衣室內偷拍男童,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8月4日再訊,批准被告續以現金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可返回案發地點。
被告容浩誠,被控於2022年8月23日在紅磡佛光街體育館男更衣室內暗中拍攝男童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及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而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被拍攝。
案件編號:KCCC1528/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